靖江市新華紡織有限公司生產設備升級改造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示
企業根據《關于加強建設項目重大變動環評管理的通知》(蘇環辦[2015]256 號)中有關內容,對該建設項目變動情況及環境影響進行核實。根據企業自查報告結論,本項目實際建設情況與環評一致,不存在重大變動,納入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主要結論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建設項目環評報告表的主要結論:
一、結論1、選址合理性結論靖江市新華紡織有限公司現位于靖江市西來鎮江平路 89-9 號,本次技改在現廠區內更新設備,淘汰比較老舊的 24 臺劍桿織機,保留劍桿織機 48 臺,新增 24 臺噴氣織機,通過更新設備可提高產品質量,且新設備比老設備噪聲小,因此,本次技改項目更新設備不會增加環境噪聲。
另外,公司在西來鎮東來村 20 組租用廠房新增漿砂項目,項目主要是對巾被產品經線進行漿砂,屬毛巾織造項目配套加工,本項目漿砂加工不對外經營。通過環境影響預測,廠界晝間噪聲達標,廢氣經有效治理后能達標排放,固廢能得到妥善處理對周圍環境不會產生明顯不利影響,項目選址不在靖江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圖內,符合靖江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
2、項目產業政策結論技改項目主要從事毛巾織造及漿砂配套加工,對照《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3 修訂本)、《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2 年本)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目錄和能耗限額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5】118 號),本項目屬于允許類。另外,項目建設經靖江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備案號:2017-609700)備案同意備案通知書見環評附件。故本項目符合國家及江蘇省產業政策。
3、清潔生產及循環經濟結論本項目運行期間產生的污染物均得到了合理有效的處理和處置,實現了達標排放,水、電能源利用率高。運營期產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控制和治理。本評價認為,本項目貫徹了清潔生產的原則。
4、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論環境空氣:項目所在區域大氣環境質量基本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O95-1996)二級標準,環境空氣質量總體良好。聲環境:本項目擬建地環境噪聲質量較好,其晝夜噪聲基本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1 類、2 類區標準。- 15 -
5、使用期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現有廠區環境影響結論:廢水:本次技改項目在現有廠區主要更新設備,淘汰比較老舊的 24 臺劍桿織機保留劍桿織機 48 臺,新增 24 臺噴氣織機,并配套新增驗布機,現廠區不新增職工,生活污水不變,根據技改前驗收報告顯示,技改前生活污水由西來村 22 隊農戶用作農肥,不外排。
廢氣:技改項目更換劍桿織機后在織造工段將產生棉塵,項目技改前織造車間已設置蜂窩式除塵機組收集棉塵,本次設備更換在原車間內,故新增設備仍利用原有除塵裝置。同時根據技改前驗收監測報告顯示,周界外無組織排放的棉塵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標準。
噪聲:本次技改項目淘汰比較老舊的 24 臺劍桿織機,保留劍桿織機 48 臺,新增24 臺噴氣織機,噴氣織機工作噪聲在 87dB(A)左右,聲源工作時段為晝間,新增設備與技改前相比,噪聲有所降低,類比技改前的項目,本項目運營期廠界噪聲均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 4 類、1 類標準,不會改變區域聲環境質量,噪聲影響較小。
固體廢物:本次技改項目新增固體廢物為裁剪、縫邊工段產生的廢毛巾頭及二檢產生的次品毛巾,產生量共 10t/a;棉塵凈化裝置蜂窩式除塵機組年回收棉塵 0.5t/a。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棉塵、廢毛巾頭及次品毛巾,出售外單位綜合利用。對外環境無影響。
漿砂車間廠區環境影響結論:
廢水:漿砂車間廠區位于西來鎮東來村 20 組,配備職工 20 人,職工少量生活污水(192t/a)排入廠區北側星匯空調設備廠廁所內,該廠廁所糞便水定期由東來村村民澆灌農田不外排。
漿砂車間生產用水主要為鍋爐添加水和漿料調配用水,項目鍋爐用水 1250t/a,鍋爐產生冷凝水 700t/a,去離子制備棄水 300t/a,該水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網。漿料調配用水 250t/a,該水在烘干時發水蒸汽形式揮發,不外排。
廢氣:技改項目漿砂加熱、烘干配備 0.98t/h 燃生物質顆粒鍋爐 1 臺,燃生物質顆粒 150t/a,處理前污染物產生濃度分別為煙塵 350mg/m3、SO220mg/m3、NOx40mg/m3鍋爐擬配套布袋除塵裝置,除塵效率可達 95%,經處理后的污染物排放濃度分別為煙塵 17.5mg/m3、SO220mg/m3、NOx40mg/m3,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 2 標準,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噪聲:技改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鍋爐引風機、整經機、漿砂機等,其聲源工作時聲級為 78~82dB(A),聲源工作時段為晝間,項目選用低噪聲源,聲源合理布局。經預測,廠界晝間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 類標準西側 20 米外敏感點處晝間噪聲值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1 類區標準項目晝間噪聲不存在擾民現象。 固體廢物:技改項目主要固廢是燃生物質顆粒物灰渣委托環衛所清運,固廢能得到妥善處理。
6、總量控制結論
項目技改前生活污水用作農肥不外排,技改項目新增生活污水 192t/a,用作農肥不外排,不新增廢水總量指標,生產過程中無廢水排放,無廢水總量控制因子。技改前棉塵無組織排放量 0.014t/a,技改項目新增無組織排放量 0.005t/a。技改項目燃生物質顆粒物煙氣排放量分別為煙塵 0.0018t/a、SO2 0.001t/a、NOx 0.002t/a,項目新增總量為建議申請量,建設單位應向環保部門申請總量指標。
總之,環評單位通過調查、分析,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和標準綜合評價后認為,對照《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3 修訂本)和《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2 年本),項目為允許類,符合國家、地方現行產業政策。靖江市新華紡織有限公司現位于靖江市西來鎮江平路 89-9 號,漿砂加工租用廠房位于西來鎮東來村 20 組,對照《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公司選址不在靖江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內,符合靖江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在落實本環評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等污染物可實現達標排放或得到妥善處置;項目所在地環境質量較好,預測表明,項目建成運營后,不會影響當地環境質量。綜上,評價單位認為,在建設單位加強環境管理和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的前提下從環保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具備可行性。
二、建議與要求1、建設項目實施后,要制訂并落實必要的環境管理規章制度,加強環保管理以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做到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統一協調發展。2、加強管理,加強各種環保設施的維護、保養及管理,確保污染物理設施的正常運轉。
公示發布單位:靖江市新華紡織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